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学习计划表
学习阶段 | 时间安排 | 学习内容 | 学习形式 | 学习要求/目标 | 参与范围 | 牵头/责任部门 |
一、动员部署与系统学习 | 2026年2月下旬 | 1.《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 2.党中央关于“十五五”规划及中国式现代化相关决策部署精神。 | 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全体干部动员大会、党支部“三会一课”。 | 深刻领会开展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工作安排,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方向。 | 全体党员干部,重点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 党委(党组)办公室、机关党委(党组)、各党支部。 |
二、深化理解与专题研讨 | 2026年3月 | 核心学习材料:1.《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系统学习);2.党的二十大报告、二十届历次全会及四中全会相关精神; 3.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地区、本部门、本领域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 | 1.举办专题读书班;2.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3.支部专题学习会;4.个人自学与撰写心得体会。 | 1.全面掌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2.结合职能职责,深入研讨如何将正确政绩观融入工作实际。 | 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头,全体党员干部参与。 | 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机关党委(党组)、各党支部。 |
三、对照查摆与问题梳理 | 2026年4月 | 1.对照《论述摘编》和党中央要求,深入检视反思; 2.结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精神,审视本地区本部门发展规划和工作部署; 3.结合中央巡视、生态环保督察、审计等反馈问题。 | 1.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或专题组织生活会; 2.深入基层一线调研,听取服务对象、干部群众意见; 3.设立意见箱、线上征集渠道等广泛征求意见。 | 1.领导班子及成员重点查找是否存在政绩观偏差、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 2.从党性高度剖析问题根源,形成个人和班子问题清单。 | 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为重点,全体党员对照检查。 | 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构、组织人事部门、各党支部。 |
四、整改整治与建章立制 | 2026年5月-6月 | 1.针对查摆出的问题清单;2.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要求;3.现行相关制度规定。 | 1.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措施、时限;2.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3.召开整改推进会,跟踪问效;4.梳理、评估、修订或废止不符合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制度规定。 | 1.坚持边学边查边改,立行立改;2.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问题有效解决;3.形成一批务实管用的制度成果,堵塞漏洞,巩固成效。 | 各级领导班子牵头,相关部门具体落实,全体党员干部参与整改。 | 党委(党组)牵头,整改责任部门、政策法规部门、办公室。 |
五、开门评估与巩固提升 | 2026年7月 | 1.学习教育整体成效;2.整改整治成果;3.群众满意度。 | 1.通过座谈会、问卷调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接受群众对问题整改成效的评判;2.总结学习教育经验做法;3.选树宣传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先进典型。 | 1.检验学习教育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群众是否感受到实际变化;2.推动“为民办实事”常态化,让群众可感可及;3.形成总结报告,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 全体党员干部,广泛邀请群众代表参与评估。 | 党委(党组)牵头,宣传部门、机关党委(党组)、督查部门。 |
贯穿始终的要求 | 全过程 | 力戒形式主义,注重实际效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十五五”良好开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 | 加强督促指导,做好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 确保学习教育不虚不偏不空,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贡献力量。 | 全体党员干部。 | 党委(党组)负总责,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协调。 |
说明:
本计划表根据《通知》要求拟定,时间节点可按上级统一部署和本单位实际微调。
《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作为核心教材,需贯穿学习研讨全过程。
“学查改”应一体推进,各阶段可有所侧重,但不宜截然分开。
坚持开门搞教育,各阶段应注意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学习教育扎实有序开展。
笔杆子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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