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市、区)2026-2028年实施两纲创建示范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根据《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一2030年实施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示范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妇儿工委相关部署,结合本县(市、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党的领导贯穿妇女儿童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深入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以实施"两纲"和本县(市、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为主线,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着力解决妇女儿童发展重点难点问题,以高质量创建推动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力争在2028年通过省级推荐、经国务院妇儿工委命名为全国实施"两纲"示范县(市、区)。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政府主责。把党的领导贯穿妇女儿童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充分发挥县委、县政府在"两纲"实施中的主导作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妇儿工委协调、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以"两个规划"中期评估为契机,全面摸排本县妇女儿童发展短板,聚焦重点难点,集中资源攻坚克难,推动在关键领域取得实质性突破。
坚持改革创新、示范带动。鼓励以改革创新精神探索解决妇女儿童发展问题的新路径、新机制,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特色做法和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坚持统筹协调、系统推进。整合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资源合力,将妇女儿童发展目标任务嵌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实现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三)创建目标
通过2026年至2028年三年创建,力争实现以下目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儿童事业,妇女儿童发展经费保障持续充分;"两纲"两个规划"定量监测指标完成情况居全省前列,定性目标落实达到或超出预期;在妇女高质量充分就业、生育健康服务、儿童友好建设、未成年人综合保护等重点领域形成不少于3项具有推广价值的特色做法;困难妇女儿童群体权益保障水平显著提升,妇女儿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妇女儿童发展和家庭建设社会环境持续优化,最终达到国务院妇儿工委示范县(市、区)命名标准。
二、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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