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区纠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与腐败现象集中整治行动的决策部署,持续整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迫消费等突出问题,依据省市纪委监委关于2026年集中整治项目实事的工作要求,并按照市《关于印发<2026年XX市纠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迫消费等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旅游市场整顿工作实际,现拟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规范市场秩序、保障游客合法利益为核心,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与结果导向相统一,推动规范管理、专项整顿与系统提升深度融合,聚焦旅行社、在线旅游、导游等关键领域,依法从严整治旅游市场突出问题。力争通过专项整顿行动,使全区旅游市场秩序得到显著规范,强制消费、“不合理低价游”、非法经营旅游业务、非法从事导游(领队)活动及触碰红线底线等乱象得到有效遇制。旅游投诉纠纷处理网络联动机制运行更为高效,“诉转案”衔接处理机制更为健全有力,游客满意度持续保持在98%以上。
二、整治关键
本次专项行动将重点聚焦旅行社违法违规行为、未获许可经营行为、线上旅游经营活动乱象、旅游投诉突出问题、触及法律红线行为等领域,实施系统性、立体化的全面整治。
(一)整治旅行社违法违规行为
1.违反规定签订旅游合同行为:集中整顿不签订旅游合同、不规范签订旅游合同或制定“霸王条款”的行为,重点打击擅自更改行程、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等行为。
2.组织“不合理低价游”行为:坚决查处组织“不合理低价游”、擅自增设购物点、强迫购物、欺骗或胁迫消费、与商家串通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
3.非法宣传招揽业务行为:集中整顿旅游虚假或误导性宣传、宣传招揽与实际服务标准不一致等行为,严厉打击国内社、分社以及门市部的超范围经营以及未事先取得组团社委托进行招揽的行为。
(二)整治未获许可经营行为
1.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严厉打击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组织或个人,通过户外俱乐部、社群、网络社交平台、短视频等渠道,以各种名义非法开展旅行社业务的行为。
2.非法进行导游活动:整顿导游(领队)无证执业、擅自更改或中止行程、索要小费或向旅游者推销物品,严惩甩团、强迫购物等恶劣行径;整顿不具备领队条件的人员从事出境领队服务,或以工作人员身份提供出境领队服务的行为。
3.非法私自承接行为:查处导游或个人通过线上线下渠道招揽旅游业务、未经委派私自承接导游服务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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