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报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路径研究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实例

2026-05-15 10.00元 免费试读



调研研究: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研究(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例)

政绩观是领导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为政实践中的集中体现,是衡量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宗旨意识和工作作风的重要标尺。2026年伊始,党中央决定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明确提出“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十六字总要求,将其作为“十五五”开局之年党建工作的重要政治任务。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作为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核心职能部门,其政绩观是否端正、是否符合新时代高质量发展要求,直接关系到耕地保护红线能否守牢、国土空间格局能否优化、生态安全底线能否夯实。本文结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实际,对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理论内涵、现实困境与实践路径作系统研究,以期为推动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参考。

一、正确政绩观的理论内涵与时代意义

(一)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义

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正确政绩观要求领导干部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通过科学决策和实干苦干,创造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真正造福人民、得到群众公认的业绩。反之,错误政绩观则是从个人或小团体利益出发,心浮气躁、急功近利、弄虚作假、盲目蛮干,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留下包袱和隐患,引起人民群众强烈不满。

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十六字总要求,是正确政绩观的精髓所在。“立党为公”居于首位,要求领导干部摒弃私心杂念,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要求领导干部把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科学决策”是重要保障,要求领导干部尊重客观规律,防止拍脑袋决策、盲目蛮干;“真抓实干”是基本要求,要求领导干部不图虚名、不务虚功,把实绩立在大地上。

(二)正确政绩观的时代背景

在“十五五”开局之年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具有深刻的时代背景和现实针对性。一方面,省市县乡领导班子将陆续换届,部分干部在新旧交替之际容易出现急于出成绩、搞短期政绩的冲动,强调政绩观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另一方面,当前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与一些干部惯用的“大干快上”思维之间存在深层矛盾,需要通过系统的学习教育加以纠偏。对于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而言,粮食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等都是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不可能立竿见影、短期见效,尤其需要领导干部树立长远政绩观,“甘于做铺垫性的工作,甘于抓未成之事”。

(三)正确政绩观在自然资源领域的特殊意义

自然资源工作的特殊性在于,其保护职责与开发利用之间存在天然张力。耕地保护、生态修复、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短期内难以产生可见的经济效益,却是关系子孙后代的“潜绩”;而一些急功近利的开发行为,虽能在短期内拉升经济数据,却可能对资源环境造成难以逆转的破坏。习近平总书记曾明确指出,“任何个人和单位都不能为了谋取眼前或局部利益而破坏全社会和后代的利益”。因此,在自然资源领域树立正确政绩观,就是要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正确处理当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正确处理显绩与潜绩的关系,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引领工作实践。

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绩观建设的现实困境

(一)保护与发展的张力造成政绩观偏差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承担着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的双重职责。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干部面对地方经济发展的强烈需求,往往倾向于在用地审批、规划许可等环节“大开绿灯”,以项目落地数量、用地保障规模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主要指标,而对耕地保护、生态红线管控等刚性约束有所忽视。这种政绩观偏差在表面上看是服务了发展大局,实则是以牺牲资源环境的长远利益换取短期的局部政绩,背离了正确政绩观的本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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