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专题党课:深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依法履职为民造福

2026-05-20 10.00元 免费试读



关于在县人大常委会深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专题党课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专题党课,共同深入学习探讨一个至关重要的话题一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这既是一次深刻的思想淬炼,也是一次精准的行动对标。在“十五五”规划开局起步的关键之年中央决定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这对于我们人大工作者,特别是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的县人大常委会全体同志而言,具有极其特殊而深远的意义。我们手中的权力来自人民,我们的工作成效最终要由人民来评判。因此,搞清楚“为谁创造业绩、创造什么样的业绩、怎样创造业绩”这个根本问题,是我们依法履职、担当作为的“第一粒扣子”。下面,我将围绕这个主题,结合我们的工作实际,谈几点认识和体会。

一、政策背景:深刻领会中央精神,准确把握时代要求

进入2026年,我们党和国家事业迈上了新的征程。今年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明确要求以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来一次深刻的政绩观思想大扫除。这一战略部署,正当其时,意义重大。

首先,这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以质量和效益为核心的新阶段。过去那种单纯追求GDP增速、热衷于“铺摊子、上项目”的粗放式发展模式已经难以为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反复强调,必须坚持高质量发展不动摇。这就要求我们的政绩观必须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从“快不快”转向“稳不稳”,从关注“显绩”转向兼顾“潜绩”。我们人大常委会在审议“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报告、审查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批准财政预算时,必须牢固树立这“三杆标尺”,用正确的政绩观去审视和判断每一项决策、每一个项目,确保我们的监督和决定,都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其次,这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根本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正确的政绩观,核心就是“为民造福”。我们的一切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必须是人民群众的利益。中央此次学习教育明确了“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的总要求就是要告诚我们,任何脱离群众、违背民意的“政绩”,都是虚假政绩、无效政绩,甚至是有害政绩。作为人大工作者,我们离人民最近,最能听见炮火声。我们必须通过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代表联系等多种途径,把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摸准、摸透并将其转化为我们监督的重点、决定的依据,以实实在在的履职成效回应人民期待。

再次,这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举措。政绩观的偏差,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滋生的重要根源。一些干部之所以热衷于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归根结底是权力观、事业观出了问题。中央明确指出,此次学习教育要坚持学查改结合,聚焦主题、简约务实,着力解决实际问题。对我们人大常委会而言,就是要将学习教育与依法行使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紧密结合起来在履职的全过程、各方面检视和校正政绩观偏差,不仅要自身行得正、坐得端,更要通过有效监督,推动“一府一委两院”树牢正确政绩观,从源头上铲除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土壤。

因此,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这次学习教育不是一次普通的理论学习,而是一场关乎事业成败、人心向背的政治大考。我们每一位常委会组成人员,都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投入其中,学深悟透中央精神,准确把握时代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案例解析:从正反对比中汲取智慧和警醒

理论是灰色的,而实践之树常青。为了更直观地理解正确政绩观的内涵和意义,我们来看两个经过脱敏处理的案例,这两个案例反映了在人大监督下,两种不同的政绩观所带来的截然不同的结果。

【正面案例】XX县人大常委会对“XX湖生态治理项目”的十年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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