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志们:
当前,我们正处于“十五五”规划开局起步的关键节点,党中央部署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具有深远的战略考量和现实指导意义。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明确指出要“以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为总要求”。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也强调,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全面落实这“十六字”总要求,将其贯穿学习教育全过程各方面。结合近期学习的所思所悟,联系我市工作实际,以“把‘总要求’贯穿全过程各方面,推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为题,和大家作一次交流。
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悟“十六字”总要求的丰富内涵
“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这十六字总要求,纲举目张,逻辑严密,深刻阐明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政治立场、根本目的、实践路径和作风保障。这四个方面构成一个彼此联系、互相作用的有机整体,缺一不可。
(一)这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政绩观是面镜子,映照出党员干部的政治立场和党性修养。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我们开展这次学习教育,首要的就是从政治高度看政绩观,把准“为谁树政绩”这个根本问题。只有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才能在纷繁复杂的形势面前保持清醒,不迷失方向,不偏离轨道。
(二)这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市同全国一样,正处于转型升级的攻坚期、“十五五”发展的窗口期。我们也面临产业结构不优、城乡发展不平衡、生态环境治理压力大等挑战。越是任务艰巨,越需要正确的政绩观引领。如果急于求成、盲目蛮干,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就会欲速不达,甚至留下后遗症。只有按“十六字”总要求办事,才能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这是解决当前干部队伍建设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从巡视巡察、督查考核和平时掌握的情况看,我市仍有少数干部政绩观存在偏差:有的重显绩轻潜绩,热衷“可视范围”内的项目;有的新官不理旧账,盲目推翻既定思路;有的搞“数字政绩”,统计数据弄虚作假;有的遇到矛盾绕着走,推诿扯皮“躺平”。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少数人或局部,但损害党的形象,阻碍发展进程。我们必须通过这次学习教育,来一次彻底的思想大扫除。
二、坚持“立党为公”,筑牢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政治立场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的执政理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立党为公,就是要解决“公与私”的问题,把党性和公心摆在首位。
(一)要铸牢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一是强化理论武装。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坚持常学常新、常悟常进,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二是严守政治纪律。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凡是党中央作出的决策部署,比如长江经济带发展、中部地区崛起等战略,我们都要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三是涵养政治定力。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旗帜鲜明,在是非面前立得住脚跟。不能因为换届选举、人事调整就动摇立场,不能因为一时一地的利益就损害全局,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
(二)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一是认清权力的来源。牢记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绝不能用来谋取私利。我们手中的审批权、资金分配权、项目管理权,每一笔都连着民心,必须慎之又慎。二是摆正自己的位置。不要觉得自己是“父母官”,就高人一等;要时刻记得自己是人民的公仆,是“勤务员”。像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的那样,“把自已也当成老百姓,不要做官当老爷”。三是净化交往圈子。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既要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又要界限分明、彼此清白。警惕被别有用心之人“围猎”,防止因一念之差、一己之私毁了前程、害了家庭。
(三)要以坚强党性消除私心杂念。一是经常对照党章党规党纪。看看自己有没有背离入党誓词,有没有忘记初心使命。每半年至少对照检查一次,列出问题清单,逐项整改。二是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在民主生活会上,敢于揭短亮丑,不搞避重就轻,不搞好人主义。相互提醒、相互帮助,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注重家风建设。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自己的影响谋取私利。家风不正,往往是从政不廉的开始,这方面我们有太多教训,必须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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