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全镇小学教职工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各位班子成员、各位校长、各位负责人、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一次主题鲜明、意义重大的会议一一XX镇中心小学酒驾醉驾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参加今天会议的,有中心校的班子成员,以及全镇各小学校长、各教学点的负责人,可以说,我们XX镇基础教育领域的“关键少数”和骨干力量都到齐了。之所以在百忙之中把大家召集起来,目的只有一个,就是通过一次深刻的思想洗礼和严肃的工作部署,彻底在我们全镇教职工队伍中拉起一道“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法纪红线、思想高压线和职业生命线。
刚才,我们共同观看了一部酒驾醉驾警示教育片。片中一个个鲜活的案例,一幕幕惨痛的场景,一声声沉重的忏悔,我相信给在座的每一位同志都带来了强烈的视觉冲击和心灵震撼。那些曾经和我们一样,对生活充满希望、对事业怀揣热情的面孔,因为一杯酒、一次饶幸、一念之差,最终付出了沉重的法律代价、职业风险、安全隐患与家庭损失。这不仅是个人与家庭的悲剧,更是对社会、对我们所从事的神圣教育事业的严重伤害。这些案例,就是一面面镜子,照见的不仅是当事人的作风松邂与法纪淡薄,更是对我们每一位教育工作者、每一位手握方向盘的驾驶员发出的最严厉、最直接的警示。希望大家能将这份警示深植于心,外化于行,真正做到警钟长鸣、利剑高悬。
下面,结合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严峻形势,以最高站位深刻理解酒驾醉驾的极端危害性
“醉驾入刑”自2011年实施以来,已经走过了十五个年头。“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早已成为全社会普遍遵守的基本共识和法律常识。然而,时至今日,酒驾醉驾行为依然屡禁不止,甚至在我们本应是社会道德高地的教育系统内部,也时有发生,教训极其深刻。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酒驾醉驾问题绝非简单的个人违章违法行为,对于我们教育工作者而言,其背后牵涉的危害性是系统性的、毁灭性的。
一是要认识其对个人前途的“毁灭性”。我们教师的职业,承载着传道授业解惑的时代重任,社会对我们有着更高的道德期许。一旦触犯酒驾醉驾的法律红线,我们将面临的绝不仅仅是法律的制裁。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特别是2023年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虽然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但对公职人员,特别是我们人民教师,向来是从严把握。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100毫升即构成危险驾驶罪的标准从未松动。一旦被查实,轻则面临罚款、暂扣驾照的行政处罚,重则面临拘役和罚金的刑事处罚,并处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纪律处分。这意味着,一杯酒,可能瞬间终结我们数十年的辛勤耕耘,让我们失去挚爱的三尺讲台,失去作为人民教师的职业资格,让个人的人生轨迹彻底改写。这样的代价,我们谁都承受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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