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心谈话制度

2022-08-23 10.00元 免费试读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内组织生活,及时掌握了解干部队伍的思想动态,加强对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增进领导干部和普通党员、群众之间的沟通交流,形成团结齐心的干事合力,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公司谈心谈话制度。

一、谈心谈话的分工

原则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落实“四必谈”谈心谈话。

“四必谈”: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必谈,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部室、所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必谈,班子成员与组织关系所在支部的支部书记、挂点帮带基层党组织书记必谈。

(一)第一类必谈:公司党委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必谈,每年至少开展1次。

(二)第二类必谈: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必谈,每年至少开展1次。

(三)第三类必谈: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部室、所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必谈,每年至少开展1次。

(四)第四类必谈: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与组织关系所在支部的支部书记、挂点单位党支部书记必谈。

根据需要,可适当扩大谈心谈话对象的范围,视具体情况可适当扩大到分管联系部室副职领导、所属单位其他班子成员或所属单位全体党员。

此外,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要接受党员、干部约谈,不限次数。

二、谈心谈话的原则

(一)实事求是原则。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本着对组织负责、对工作负责、对干部成长负责的态度,开展谈心谈话。

(二)以诚相见原则。坚持开诚布公、畅所欲言,注重听取谈心谈话对象的意见和建议,诚恳指出存在问题,敞开交流探讨看法,推心置腹、沟通思想,增进了解、共同提高。

(三)教育疏导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效,本着防微杜渐、治病救人的态度,适时提醒、告诫、引导谈心谈话对象,耐心说服教育,帮助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肯定工作成绩,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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